销售新规实施在即 基金公司忙“赶工”

更新时间:2020-09-30 06:42:38来源:中国证券报

证监会于8月底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更好适应销售新规,基金公司正通过开展内部培训、梳理销售流程等方式对相关业务领域进行调整。基金行业人士认为,新规有望从持牌准入要求、尾随佣金统一上限等多方面重塑基金销售格局,基金公司有望基于自身优势实现差异化发展。

内外联动

华南某公募基金公司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自8月底新规出台以来,该公司内部就已在着手准备工作了。主要是对新规内容进行细致了解,尤其是对新的提法给予重点解读。在内部消化后,再根据当前的存量业务规模,及时和相关渠道方进行业务调整,如代销协议是否需要重签,某些渠道的业务合作是否需要更换等等。

同时,创金合信基金副总经理黄越岷对记者表示,近期该公司针对新规进行了相关的学习和研究,认真理解法规精神的同时,也梳理调整了内部销售制度流程,同时加强与代销机构之间的沟通,并开展相应协同事务。

此外,深圳某公募基金公司相关人士透露,该公司近期接受了针对新规的销售培训,同时也聘请了外部律师进行专题培训。这些培训会对新规的重点做特别解读,公司会根据这些新规要求和深入解读,进一步做好内外部沟通。

某中小型基金公司相关人士说:“我们在紧密联系渠道方,会根据他们的需求来调整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比如,以前的渠道培训更多是基金公司渠道或投研人员在做,未来有可能会增加外部知名投资人培训等,加强渠道服务。同时,接下来也会在运营人员、渠道人员上要加大投入,努力覆盖到更多银行网点。”

在渠道动态方面,某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该平台与基金公司的合作主要在于账户层面的服务,新规对保有量较大的头部平台会产生较大影响。他们目前的业务体量不是很大,为适应新规实施所做的业态调整,目前来看并不是太多。

重塑格局

诺亚正行总经理章嘉玉对记者表示,新规对独立基金销售公司的经营资质和门槛给予了严格把关,也对业内个别存在的利用独立基金销售牌照进行不合规从业的行为持续给予关注。对合法合规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而言,新规的实施,应该是一个市场乱象逐步得以治理、形成更好从业环境的新起点。

以尾随佣金为例,新规提出“五三”要求,即对于向个人投资者销售所形成的保有量,客户维护费占基金管理费的约定比率不得超过50%;对于向非个人投资者销售所形成的保有量,客户维护费占基金管理费的约定比率不得超过30%。

黄越岷指出,尾佣较高的代销渠道会受到较多的短期利润冲击,但对基金公司影响有限。新规落地之后,预计销售机构考核重点会更着眼于如何更好地与基金公司一起为客户提供保值增值服务,将客户财富的长期增长与考核机制挂钩。以后基金公司在渠道服务上的竞争点,将向特色化产品和特色化服务转移。

看懂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周正国对记者表示,在公募基金的产销环节中,基金公司面对强势渠道机构时,整体话语权并不大,这给他们的经营带来一定压力。新规对尾随佣金做出约束,对基金公司(尤其是规模小的基金公司)而言是利好。同时,新规实施后,渠道机构基于佣金激励推荐产品的动力有所下降,为投资者推荐的产品会更具针对性。从长远看,这有利于促进投资者教育并加大专业理财师的培养力度。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