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36个月内受到环保相关的行政刑事处罚 情节严重的不得IPO

更新时间:2016-07-01 16:58:45来源:互联网

【证监会发布会】证监会发言人今日表示,36个月内受到和环保有关的行政刑事处罚,情节严重的,不得IPO。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日表示,最近3年内受到环保相关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公开发股票。同时,加强对上市公司环境保护信息披露力度,提高信披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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